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9-12浏览次数:66

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


一级
指标
二级指标
考核内容
得分
基本分
100分)
政治态度和理想信念(0-20分)
爱党、爱国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关心时事政治,按时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刻苦学习,立志报效祖国(满分20分)。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存在立场问题或较严重的思想错误,散布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或有违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0分。

学习态度和效果(0-10分)
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不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学习效果好(满分10分)。学习态度不端正,有违考试纪律的现象,0分。

品德修养(0-10分)
品行端正,举止文明得体,尊敬师长,遵守社会公德(满分10分)。有严重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的行为,0分。

集体观念(0-10分)
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(满分10分)。不关心集体或有损集体荣誉的行为,0分。

遵纪守法(0-10分)
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各项校纪校规。(满分10分),受到学校纪律处分,0

体育卫生(0-10分)
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个人卫生习惯好,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良好。(满分10分)。所在宿舍、教室卫生受到系部等部门点名批评,0分。

团结互助(0-10分)
团结同学,关心他人,助人为乐。(满分10分)

社会实践(0-20分)
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、社会公益活动、勤工俭学和学院组织的其它社会实践活动(满分20分)。

奖励分

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10分;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军训先进个人8分;院科技活动获奖者、文化活动获奖者、体育比赛获奖者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为8分、6分、4分;院先进集体成员、院文明宿舍成员3分;系级荣誉比照院级荣誉降低2分。同类项目以最高的计。

贡献分

院(系)团委(总支)、学生会、学生团体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10分(8分);各学生组织干事5分;班长、团支部书记8分;其它班委6分,寝室长6分。

处罚分

通报批评扣5分;警告扣10分;严重警告扣15分;记过扣20分;留校察看扣30分;其它不文明行为酌情扣分(1-5分)。